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科建设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管理办法 (修订稿2019)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



为了鼓励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促进学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论文的刊载要求

信息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在《信息学院资助期刊目录》所规定期刊正刊发表的自己为第一作者、作者第单位为“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或“计算机应用与商务智能研究中心”的论文均可申请版面费资助。

作者单位的中文署名格式为:“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或“计算机应用与商务智能研究中心” 陕西 西安 710100;英文署名格式为:School of Inform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or Research Center for Computer Application and Business Intelligence, Xi'an, Shaanxi, China, 710100。

二、资助额度

符合上述刊载要求,在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按发票金额实报实销;一类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8000元;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5000元;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资助上限为1500元。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由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西财大研发〔2019〕2号)》认定。由于不同期刊的版面费标准不同,以不超过资助上限为原则,实报实销。

三、申请资助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信息学院发表论文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份,由所属学科(专业)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由主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副院长审定;通过后,交由院长签署意见。

2. 申请人依据录用通知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借款单》,院长签署意见,前往财务处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依据财务处要求);待发表并取得版面费发票后,前往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3. 待文章出版后,申请人提供《信息学院发表论文资助申请表》、论文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复印件包括:发表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版权页(刊号页),并交到信息学院学科办留存。

三、其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资助申请:

1、未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的;

2、论文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

3、有其它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信息学院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资助申请表

申请人:            所在专业:                       填表日期:        

论文题目

中文:

英文:

作者姓名





发表刊物

名称、日期


对学科和专业发展的贡献


期刊级别及

检索号


申请经费

(元)


专业负责人

意见

该论文研究内容符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子商务

□网络工程

研究方向,同意资助。

签名


学科办意见


经审查,该论文符合资助条件,同意资助。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副院长

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院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非签署意见部分使用计算机打印;2.“发表刊物”部分使用《软件学报》文献格式。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信息学院制



上一条: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稿) 下一条:信息学院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111111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