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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关于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必修课试卷进行专项评估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
 

各系:

为了检查和评价我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与监督保障,根据学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必修课试卷专项评估要求,现就信息学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试卷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益维

副组长:李翠

  员:张天宇、郭  晔、孙  清、杨新安、何  娟、陆  伟、罗养霞、张志刚、焦诚华

二、评估对象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信息学院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程考试试卷。

三、评估内容及依据

评估内容:试题质量、卷面质量、试卷评阅、试卷管理。

评估依据:《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财院教发[2014]12号)《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财院教字[2006]31号)《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课程考试试卷评估方案(试行)》(西财院评字[2008]7号)。

四、评估方式和阶段日程安排

采取系、学院自查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系自查阶段(315日—325日)

各系应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西财院教[2005]23)、《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财院教发[2014]12)、《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财院教字[2006]31)、《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课程考试试卷评估方案(试行)》(西财院评字[2008]7)的有关要求,对所负责保管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试卷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自查,自查覆盖率为所开课程总量的100 %

各系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XXX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必修课试卷自评报告》。《试卷自评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2017-2018学年试卷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自查的基本情况(范围、数量、工作步骤和方法等)、总体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自评报告》应于325日前交教务办(电子、纸质)。

第二阶段:学院自查阶段(326日—329日)

学院在各系自查的基础上,326日—328日进行自查,覆盖率不低于所开课程总量的70%,并形成信息学院的自查报告,329日前交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评估办公室。

第三阶段:校评阶段(330日—510日)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从各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检查评估。校评抽取的试卷范围、数量等事项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整改阶段(511日—531日)

校评结束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各学院反馈评估结论及意见。各学院应根据校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于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 试卷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系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试卷评阅、归档的有关要求,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对本系的专业选修课试卷认真进行自查自评。

2. 自查以二级学院课程归属为单位,对于跨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试卷,由学生所在的负责保管试卷二级学院提供。

3. 各系和学院要严格按学院和学校要求,切实保证自查试卷覆盖率达到100%和不低于70%

4. 《试卷自评报告》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及本科教学评估的依据,请务必按要求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5. 各系送交学校抽查的试卷,应按照规定统一装盒,并按《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供相关归档材料。具体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信息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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