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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加强课堂纪律和提高宿舍卫生质量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09-06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迎接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评估验收和教育部“教学评估”,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根据学院评估验收工作安排意见,结合信息学院宿舍实际情况,经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一、学生公寓内务标准要做到“三线、四净、五整齐”。
1、“三线”即桌上茶具用品摆放一条线,毛巾搭放一条线,书架内及餐具洗漱用品摆放一条线。
2、“四净”即门窗玻璃净、地面净、桌面净、床铺整洁干净。
3、“五整齐”即书架内书籍摆放整齐,凳子使用后在地面摆放整齐,更换的衣、鞋叠(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整齐(被子折口一律向门),室内整体布局整齐。
4、厕所达到“五无”标准,即厕所无粪便堆积,无污垢,无乱涂刻现象,地面无积水,便池无常流水。
 
      二、学生上课纪律要求做到:
1、提前10分钟进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教室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2、上课期间要求记笔记,认真听讲,不看与授课内容无关书籍,不得摆弄手机等物品或发短信、接电话、打游戏。
 
      三、对违反本《决定》的有关处理规定:
  1、宿舍卫生累计1次不合格者,给予宿舍成员全院范围通报批评;累计2次不合格者,给予宿舍成员警告处分;累3次不合格者,给予宿舍成员严重警告处分。宿舍卫生累计3次未达到优秀者,给予宿舍成员全院范围通报批评。
2、对违反上课纪律的同学累计1次者给予通报批评,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3、受通报批评的宿舍其成员的党员发展、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资格等一律取消,助学金暂停发放。《通报批评》要装入档案。
4、毕业班级宿舍不合格者,将在其毕业鉴定、政审时反映在本人的奖惩毕业鉴定中。
5、检查中如发现宿舍个人不按照公寓内务标准要求执行的,1次不合格者通报批评;累计两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3次不合格者,给严重警告处分。
6、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信息学院学工办。
 
 
 
                                 信息学院
                                                      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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