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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暨评优树模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浏览次数:

信息学院2014、2015级各班:

为了我校共青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我校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暨评优树模表彰活动。信息学院团工委依据《共青团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树模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大一、大二所有班级学生评选优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优秀团干部、模范团员

二、班级申报人数

2014级各班推送1~3人参加模范团员评选;再推选出1人(各班团组宣)参加优秀团干评选。

2015级各班需推送1~3人参加模范团员评选。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申报人为我校在校学生。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一定的工作职务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第二条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

第三条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第四条  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

第五条  工作扎实有效,能在广大青年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条  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在青年团员中享有良好声誉。

第七条  参与“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班未顺利结业者不得参评。

第八条  申报人本人提交申报表,并撰写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手写)。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部)团工委在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和评选比例组织评选并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模范团员评选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申报人为西安财经学院在校学生,入团一年以上。

第二条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

第三条  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第四条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第五条  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团费,按时进行团员证注册,认真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参与“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班未顺利结业者不得参评。

第七条  申报人本人提交申报表,并撰写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手写)。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团工委在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和评选比例组织评选并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评选人员根据如下评选条件和程序上交申报表及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

                                                            信息学院团工委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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