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财务处,2008年度教职工责任工资及超课时费的扣税办法为: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具体为:
一、责任工资部分:
税额=(月责任工资额-2000)*税率
如果 ①(月责任工资额-2000)在500元以下,税率为5%
②(月责任工资额-2000)在500-2000元,税率为10%
③(月责任工资额-2000)在2000-5000元,税率为15%
④(月责任工资额-2000)在5000元以上,税率为20%
二、超课时部分:
税额=超课时费*税率
如果 ①月超课时费在500元以下,税率为5%
②月超课时费在500-2000元,税率为10%
③月超课时费在2000-5000元,税率为15%
④月超课时费在5000元以上,税率为20%
如有差错等问题以学校财务处的计算办法为准。解释权归学校财务处。本计算办法为询问结果。
特此通知
信息学院
200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