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三条:课程重修
(一)凡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补考不合格者,该门课程可申请重修。参加重修的学生不单独编班,由学生个人自行查阅本专业开课年级的上课时间、地点、教室容量等课程安排并选择重修班级。
(二)凡申请重修的学生,应于课程开设的对应学期第四周前到所在学院办理重修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有关教学班学习。毕业班学生第八学期不安排重修。
本学期,请各位申请课程重修的同学,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由于参加重修的学生不单独编班,所选择的重修班级必须是本专业的;
2、所选择的重修班级的重修课程不得与本学期自己班级的其他课程有时间冲突;
3、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阅本专业开课年级的上课时间、地点;
5、各班学习委员务必于第三周周五前(3月20日)将本班同学的重修申请交信息学院教务办工室;
6、请各位同学及学习委员遵守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7、请各位同学及学习委员遵守重修规定,如发现申请不合格者,将取消该门课重修资格。
信息学院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