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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

《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信息学院2023612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通知。

信息学院   

2023615


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了鼓励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促进学院学科建设,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修订)》(西财大研发〔202110)、《西安财经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办法(修订)》(西财大教发〔2022〕2号)、《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西财大教发〔20194号)、《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西财大教发〔20201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条件

信息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在《信息学院资助论文期刊目录》所规定期刊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级出版社或国家专业出版社或其他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所出版的学术专著和教材,且本人为第一作者(主编或第一著者)、第一单位为“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或“计算机应用与商务智能研究中心”,均可申请版面费或出版费资助。

作者单位的中文署名格式为:“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或“计算机应用与商务智能研究中心” 陕西 西安 710100;英文署名格式为:School of Inform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or Research Center for Computer Application and Business Intelligence, Xi'an, Shaanxi, China, 710100。

二、不予资助范围

1、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或教材;

2、存在剽窃、抄袭、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专著或教材;

3、非学术性著作、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资料汇编、工具书、文学作品等;

4、重印、再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5、其它不应给予资助的论文、专著或教材。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上述资助条件,在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按发票金额实报实销;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资助上限为8000元;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资助上限为5000元;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资助上限为2000元;在国家出版社、国家专业出版社和其他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所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和教材,学术专著资助上限为25000元,教材资助上限为30000元。具体资助金额根据申报资助数量和信息学院年度资金情况进行资助。由于不同期刊和出版社的版面费标准不同,以不超过资助上限为原则,实报实销。

四、资助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信息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或《信息学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所属专业的负责人审核,科研副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核,院长签署意见。

3、申请人依据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借款单》,院长签署意见后,前往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缴费手续(依据财务处要求);待取得版面费或出版费发票后,前往计划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4、待出版后,申请人提供论文、学术专著或教材的相关复印材料1份,并交由信息学院学科办留存。其中,论文复印材料包括: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版权页(刊号页),学术专著和教材复印材料包括:封面页、扉页、前言和目录页。

五、附则

因侵权、剽窃等行为引起纠纷的全部责任由著作者自负,学院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追回资助经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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