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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教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1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工思想政治素质的基本途径。为了加强和改进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央、教育部和省委高教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相信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的原则,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第三条  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一)组织和领导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学习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国际国内形势等。帮助教工正确认识形势,增强信心,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引导教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教工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帮助教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质量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敬业爱岗,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调动教工勤奋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教工的法制教育,引导教工自觉遵纪守法,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观念。帮助教工了解具体政策,增强自觉执行政策的自觉性。
    (四)培养教工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五)引导教工深入实际,参加社会实践,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帮助教工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凝聚力。
    (六)加强师德教育,热爱学生,忠于职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第二章    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体制
    第四条  教工思想政治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  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本单位教工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主要工作是:
    1、抓好教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和意见,创造性地制定有关贯彻和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帮助党支部、工会分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研究分析教工思想动态,经常了解和关心教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反映意见和要求。
    4、紧密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教学评建,做好教工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
    6、协调好各系、部、办之间的关系和教工的人际关系,多做理顺情绪的工作,配合行政多办实事,为教工排忧解难。
    第六条  教工党支部是对教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层组织,主要工作是:
    (一)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他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政治责任心。
    (二)组织党员密切联系党内外群众,开展群众工作。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工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  各系、部、办及其领导者要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教工思想政治工作。
    (一) 结合布置、检查、总结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对教工进行政治责任心教育。引导教工自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动和组织教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惩罚。
    (二) 关心教工疾苦,为教工办实事,积极尽可能地解决教工的实际困难。在评定职称、提升晋级、选派进修等方面坚持政治标准,按政策规定办事。
第八条  工会组织作为党的助手,要生动活泼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第三章   建立和健全各项教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九条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党委要按照党委宣传部的要求提供学习书目和必要的学习资料。
    第十条  坚持教工思想动态的分析汇报制度。党委每学期进行一次,党支部每学期进行两次。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汇报看法和反映。
    第十一条  坚持教工思想政治考核制度。考核的标准和内容是:
    (一)是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是否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是否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尽职尽责,按质按量完成担负的工作任务。是否具有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是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三)是否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团结协作,敬业爱岗。热情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
    (四)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教职工的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评优一起进行。考核登记表要妥善保存,作为人员使用、培训、调整、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党委和党支部的考核,按《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基层组织考核评估标准及办法》进行。  
    第十二条  建立教工民主生活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会前要确定议题,突出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第十三条  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教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总结,每年总结一次,形成总结汇报。重大问题随时向学院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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