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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02 浏览次数:

第一章  工作准则
1.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4.全体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干部要严格遵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整体形象的事。
5.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  主要任务
1.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
2.强化管理,努力建立学习型、创新型、发展型、高效型党组织。
3.组织生活,系统学习和深入贯彻“两学一做”精神。
4.发展党员,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每学期的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 
5.监督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主席团职能制度
一、主席团:
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
二、主席团的职责包括:
1.讨论通过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职能部门人员名单。
2.根据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重大任免事项。
3.审批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领导、监督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主席:
1.全面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把握委员会发展方向,决策委员会重大事务,向上级机关、领导、老师报告工作。主持召开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
2.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每学期提出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副主席:
1.直接参与管理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职能部门的工作和活动,接受主席的领导,协助主席做好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第四章  组织部职能职责
1.组织和审核各学生党支部党员的发展情况,并统一开展党员培训、考察、发展和转正工作。
2.抓好党内奖惩工作,及时掌握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受理党员申诉。
3.参与研究和制定信息学院党委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收缴党费,接转党员党组织关系,协助做好党籍档案管理工作。
4.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及时向信息学院汇报、反馈。
5.指导各级党组织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做好考核并及时组织交流总结。
6.积极与党委老师沟通,协助团委老师的工作,及时传达相关通知、接收相关反馈。
7.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抓好党风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起到检查和督促的作用。
第五章  宣传部职能职责
1.利用各种媒体窗口展现学校学生党员风貌,树立学生党员形象。
2.负责各项活动以及会议的拍照工作。
3.撰写各项活动以及会议的通讯稿等工作;各项活动及会议的会前准备、会场布置、会议视频或宣讲ppt以及横幅、板报和画板制作的等。
4.成立信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微信平台,管理微信平台并负责发文工作。
5.户外宣传、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工作。
6.制订和落实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计划和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
第六章  秘书部职能职责
1.秘书部是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内部沟通的枢纽,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会议前的准备包括会场申请、会前签到及座位表的制作等。
3.撰写党组织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策划和例会的记录与考核。
4.组织内资料收集、整理和学院党员统计工作,负责年底党支部年报统计工作,做好本年度工作报告和总结,配合老师做好下一年的支部工作计划。
5.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文件的起草、发放和归档。
6.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总结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7.负责对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总结和鉴定。
第七章  岗位责任制度
1.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
2. 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3.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4.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5.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6.凡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7.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要求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严肃活泼,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有意义。
8.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所有。
第八章  例会制度
1.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老师或部长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九章  考勤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部长请假由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勤一次论处;学期中每人累计不得超过一次旷勤。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处罚。
第十章    绩效考核制度
1.每学期每部门评选出一名优秀干事,颁发证书及奖励。
2.优秀干事在例会中不得缺勤,不得迟到、早退,并积极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部长及主席团的工作。
第十一章  工作总结制度
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秘书部。 
2.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秘书处存档。 
3.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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