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为了鼓励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促进学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论文的刊载要求
信息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在《信息学院资助期刊目录》所规定期刊正刊发表的自己为第一作者、作者第一单位为“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或“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的论文均可申请版面费资助。
作者单位的中文署名格式为:“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或“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 陕西 西安 710100;英文署名格式为:School of Inform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or China(Xi’an) Institute for Silk Road Research,Xi'an, Shaanxi, China, 710100。
二、资助额度
符合上述刊载要求,在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8000元;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3000元。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由《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西财研发〔2016〕1号)》认定。
三、申请资助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信息学院发表论文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并提供论文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复印件包括:发表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版权页(刊号页);由所属学科(专业)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如果同意,到信息学院学科办进行格式与内容审核,并由学科办签署审核意见;
2. 主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副院长审定;
3. 申请人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报销支付凭证》,粘贴好版面费发票;
4. 院长在申请表和报销凭证上签署意见;
5. 到财务处报账。
三、其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资助申请:
1、未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的;
2、论文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
3、有其它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
信息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