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本科生和信息学院相关指导教师进行科研创新活动,鼓励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促进学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论文的刊载要求
信息学院学生和信息学院在编在岗指导教师在国家规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正规期刊上发表的学生独著或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作者第一单位为“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的论文可申请相应的版面费资助。
作者单位的中文署名格式为:“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00;英文署名格式为:School of Inform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Xi'an, Shaanxi, China, 710100。
二、资助要求和额度
凡符合上述刊载要求,在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8000元;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3000元;资助的普通期刊发表的论文,复合影响因子0.2以上给予资助,资助上限为1200。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由《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西财大研发〔2019〕2号)》认定。
三、申请资助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信息学院发表论文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并提供论文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复印件包括:发表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版权页(刊号页);由所属学科(专业)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如果同意,到信息学院学科办进行格式与内容审核,并由学科办签署审核意见;
2. 主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副院长审定;
3. 申请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报销支付凭证》,粘贴好版面费发票;
4. 院长在申请表和报销凭证上签署意见;
5. 到财务处报账。
四、其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资助申请:
1、未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的;
2、论文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
3、有其它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不予资助,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本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信息学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