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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党政分工与协调配合制度
发布时间:2009-09-15 浏览次数:

一、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共同承担着本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凡是院里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书记和院长都有责任,都应当认真思考,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书记和院长要分清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作好全院的工作。要互相尊重,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做到步调一致。

二、院里的党政工作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任务,有很多工作相互交叉。为了使党政工作协调配合,党政干部可以交叉兼职。党政系统的全体同志,在工作中都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拾遗补缺。工作中如遇意见分歧,一时难以达成一致,一般不要急于开会作决定,可再议再协商,必要时可向学校领导请示报告。

三、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人员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身作则,廉洁勤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党政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任职期间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管理工作上。领导干部都要顾全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要做团结的模范,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书记和院长要共同努力把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

 

信息学院党总支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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