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制度建设 >> 正文
信息学院党总支委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发布时间:2009-09-15 浏览次数:

一、党总支委员必须认真参加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作为党总支委员会的一员,参加总支委员会,履行党员干部的义务,执行院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决议,行使各项权利。参加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自身修养。

二、党总支委员还必须参加其所归属专业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的各项权利,执行支部决议,参加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员的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总支委员参加基层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有记载,不得无故不参加。参加支部生活的情况作为党总支委员履职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党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要将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信息学院党总支

 2005年11月

上一条:信息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规定 下一条:信息学院党政分工与协调配合制度

111111111111